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离职党员党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未...

离职党员党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未转出,如何处理?

我们企业有离职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情况,多次联系均未解决,情况包括联系不上本人、对方无支部接受、户籍地不接收等情况,现在考虑下一步处理,是否有相关制度文件等。

12371网友e9obqz

lv 2

发布时间:2020-04-1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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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规定: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任何党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来组织关系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地和接收地的党组织,都应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每个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不脱离党的组织,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党员流入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在验明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对接收的外来党员,要同当地或本单位的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的工作。

鱼忆江南好

lv 6

发布于:2020-04-2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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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规定: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尼采

lv 9

发布于:2020-04-1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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