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重大决议时,支部书记执行末位表态的依据是什么?
在执行重大决议时,支部书记执行末位表态的依据是什么?
网友的回答
1.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2.2015年,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委办〔2015〕17号)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点指出: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并归纳意见作为结论。
希望对你有用。
2.2015年,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委办〔2015〕17号)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点指出: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并归纳意见作为结论。
希望对你有用。
没有看到明确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书记不应在会前先表态定调。
以上可以作为参考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以上可以作为参考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1.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2.2015年,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委办〔2015〕17号)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点指出: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并归纳意见作为结论。
希望对你有用。
2.2015年,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委办〔2015〕17号)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点指出: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并归纳意见作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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