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问题
2019年初,A小区的物业公司成立了名称未”A小区党支部(查询系统该党支部性质为非公组织,私营企业)”,并将物业公司员工的党关系从其所属的集团转入A小区党支部,同时在小区内吸收了个别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党关系后通过选举将物业公司法人S先生(也是物业公司60%出资人,物业公司总经理)为支部书记。2019年9月在得知所在小区即将成立社区之后,A小区党支部书记S先生便将企业股份出让给物业公司副经理,并将副经理变更为法人。2019年12月,社区成立,街道办事处将S先生任命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同时揭牌仪式上,街道办负责人、物业公司所属集团负责人共同揭牌并宣布S先生的任命。
社区的办公场所在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该活动中心为小区的公摊产业,社区租赁该活动中心的租金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为包干制,小区内的所有收入为物业公司独享,跟业主无关。但小区内有相应的临街商铺,商铺的产权为物业公司所属的集团公司。
以上背景下,S先生是否可以任命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并且根据相关了解,该党支部目前仅有3名正式党员。
社区的办公场所在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该活动中心为小区的公摊产业,社区租赁该活动中心的租金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为包干制,小区内的所有收入为物业公司独享,跟业主无关。但小区内有相应的临街商铺,商铺的产权为物业公司所属的集团公司。
以上背景下,S先生是否可以任命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并且根据相关了解,该党支部目前仅有3名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