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发展党员的那些事
我村30名党员会议当天实到22人,我得15票,没过半,后来经过了解,没有到场的8名党员(2名在外务工人员、1名多年重度精神残疾、1名流动党员3名因病行动不便人员、)并没有给他们通知,1名接到通知没到会场的人员
我觉得这样对我很不公平,那7名没有通知的党员他们应该有知情权和表决权,即使因各种原因不能到达会议现场,他们是不是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行使他们的表决权。
2011年开始我成为了农村两委成员中的一份子,我感到很荣幸,工资虽然不高但是从份工作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断成长不断的自我提升,并积极的向党组织靠拢,我虽然不优秀但是我积极好学努力奋进2013年很荣幸的成为了社区委员会中的一份子。这期间我一直在积极的向党组织靠拢。
我积极的参加党组织提供的学习机会,并在提升基层干部学历的学习中获得了省级优秀学员荣誉证书,我并不优秀但是我自认为我比起某些党员也不逊色。当然这一切都的感谢组织部和各位领导给我们提供的诸多学习机会,在学习中让我不断的更新观念,开阔思路、尤其是电脑办公方面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率。
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但是人无完人,虽然不优秀但是我一直在学习一直在进步,我现在怀疑是我不够资格还是有人从中作梗,有意的“关门主义”
这件事严重的打击了我的积极性、对待工作的态度,面对不公平难道就只能妥协嘛,息事宁人嘛。
我一个人遭受这样的事情无所谓,会不会这样的事情周而复始循环不断的在很多人身上发生呢,那将会严重影响到党的战斗力和生命的壮大。
面对不公选择息事宁人沉默不语只能造成这个社会中不公平事件的增多。
难道就只能像大多数人说的那样,这个社会就这样,这个圈子就这样,我们就只能选择妥协
这件事严重的打击了我满腔热血全心全意不计得失的工作心态……!
网友的回答
建议和党支部书记沟通,必要时可向上级反映。基层计算票时,往往很随意,干工作的不懂业务,建议参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另: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可不计入参会人数。
重新核定票数,形成决议。
另: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可不计入参会人数。
重新核定票数,形成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