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新发展党员的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基数?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由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
这涉及到参会人员基数的问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影响不大,但对农村发展党员影响还是很大的,直接影响会议是否能召开。
请问:发展党员的党员大会,要以哪个法规为基准,有何依据,谢谢。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由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
这涉及到参会人员基数的问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影响不大,但对农村发展党员影响还是很大的,直接影响会议是否能召开。
请问:发展党员的党员大会,要以哪个法规为基准,有何依据,谢谢。
最佳答案
建议去看下哪五种情况可以不列入应到会人数的说明
两个法规都是要求“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外出务工只能算请假,不能算不列入应到会人数。
网友的答案
中央组织部曾作过说明: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两个法规规定的半数都是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外出务工只能算请假,不能列入不到会人数。
两个法规规定的半数都是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外出务工只能算请假,不能列入不到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