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党员档案中无父母政审证明材料,能否接受其组织关系?
我们单位现有一名职工,今年从外省的别的单位转入,在审核其党员档案时发现,没有对其父母政审的证明材料,根据我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档案中需有政审证明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后咨询过我省的省直工委,说必须要有。该转入党员在学校时期入党,后经与其学校党组织联系,校方称该党员材料没有问题,校党委发展该同志入党时严格执行了政审程序,并不需要将党员父母政审证明材料放入党员档案,根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的要求,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我现在觉得非常难操作,国家规定是可不函调,省里又规定必须要有,我拨打12371无数次,不停打,不停打!始终是“咨询员全忙,请稍候再拨,感谢您的来电,再见!”真心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