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入党积极分子不足一年怎么处理?
2010年大学毕业,2010年11月考入镇政府,当月提交入党申请书,2011年6月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和转正都符合程序,工作后担任党口的职位三年,最近要提拔,档案审查出入党积极分子不足一年被卡住,请各位朋友提出帮助查找相关依据和案例。(当年经办入党的同志不熟悉业务,本人刚大学毕业也不熟悉流程,不是本人的错误,当年的经办人也愿意出证明,毕竟9年前工作要求不那么高,不太规范。
网友的回答
这个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认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1年的要求,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
在其第二章,第九条中 ,有明确规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该细则,直到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式公布后,才废止,所以,不满1年的积极分子培养,是不符合规定的。
在其第二章,第九条中 ,有明确规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该细则,直到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式公布后,才废止,所以,不满1年的积极分子培养,是不符合规定的。
这个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认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1年的要求,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
在其第二章,第九条中 ,有明确规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该细则,直到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式公布后,才废止,所以,不满1年的积极分子培养,是不符合规定的。
在其第二章,第九条中 ,有明确规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该细则,直到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式公布后,才废止,所以,不满1年的积极分子培养,是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