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毕业生预备党员关系相关组织不接...

毕业生预备党员关系相关组织不接收怎么办?

工作人员您好,我是预备党员,我的学校允许我把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一直要求我从学校迁出,说我不能参加学校的组织活动,而且表示组织关系在学校保留两年的规定是老规定,新的规定是要把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出;于是我联系了我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街道,他们都表示也不接受我这个预备党员,建议我是可以把组织关系放在学校的;我也联系了我所在的市人才中心,他们也是表示只接受正式党员。我想请问一下,一是有关毕业生的组织关系的规定,到底是允不允许放在学校两年?二是,户籍地和居住地不接收我预备党员的关系不违规吗?三是,人才交流中心为何也只接受正式党员,不接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呢?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各有关部门都不愿接受组织关系,在此期间,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奔波于各部门中,真的给平常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现在很需要帮助,我的预备党员关系到底还能不能被接收呢?感谢!




徐博阳

lv 1

发布时间:2019-09-1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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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荐您去认真学习下党章、最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相关党规,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补充一点,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12371网友k2ztrz

lv 2

发布于:2019-09-1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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