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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一年,因没有党员名额被告知退回积极分子

本人于2018年9月经支部会议讨论等流程确定为发展对象,但因没有名额,无法继续进行发展。2019年9月有名额了,却因发展对象期限超过6个月被退回积极分子,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12371网友pnbulq

lv 1

发布时间:2019-08-3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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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按照控制总量的要求,每年发展党员指标是上级下达到基层党委的。你所在支部没有得到下达指标的前提下,确定发展对象,有瑕疵,会造成你这种成为发展对象却无指标无法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情况。再说,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审批后才是发展对象。所以,在上级审批前,你还是积极分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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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没有你说的退回一说,积极分子就是积极分子,还能退回?但是,从你的提问来看,你还需要继续努力,还没有达到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水平,无论自己是否是党员,都应积极为党工作,不计较名分和权力.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9-08-3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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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组织在入党积极分子确立、发展对象选拔与培养上,有相关的补充规定,具体 有无规定,要询问上级党组织。不过不管是否退回问题,党内党员发展均是按照条件成熟方能发展,未能成为预备党员,即是在某些条件上还未能达到党员标准。建议您进一步严格要求,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组织内各项活动,争取早日入党。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08-3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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