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组织关系补交党费的问题
本人在某单位党群工作部工作,一些已经离职的人,但其党组织关系并没有转出去(各方面原因,不深究),过了一段时间,他要求把他的组织关系转到其新单位,这段时间(从离职到找到新单位)肯定是没有收他的党费的,但转组织关系肯定要让他补齐,请问这几个月党费怎么算? 方法1:还是按照他在职的党费基数计算? 方法2:按照在编不在职计算(这种情况工资会少很多,绩效什么的都没有了) 方法3:这几个月按照他是流动党员计算,每月5块钱?(有的人这几个月闲着没工作) 请有经验的前辈解答,有没有明文规定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网友的回答
1.是不是流动党员,不能后说,要看之前是不是已经开具了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费计算标准就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如果不知道具体的基数,可以由本人出具工资流水等材料;
3.具体绩效这些,不能理解偏,还是按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来进行,如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2.党费计算标准就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如果不知道具体的基数,可以由本人出具工资流水等材料;
3.具体绩效这些,不能理解偏,还是按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来进行,如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