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转组织关系补交党费的问题...

转组织关系补交党费的问题

本人在某单位党群工作部工作,一些已经离职的人,但其党组织关系并没有转出去(各方面原因,不深究),过了一段时间,他要求把他的组织关系转到其新单位,这段时间(从离职到找到新单位)肯定是没有收他的党费的,但转组织关系肯定要让他补齐,请问这几个月党费怎么算?    方法1:还是按照他在职的党费基数计算?   方法2:按照在编不在职计算(这种情况工资会少很多,绩效什么的都没有了)   方法3:这几个月按照他是流动党员计算,每月5块钱?(有的人这几个月闲着没工作)            请有经验的前辈解答,有没有明文规定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在广东的某网友

lv 1

发布时间:2019-04-28 09:28

浏览15974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1)

网友的回答

以离职后的新月工资标准计算。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9-04-28 15:4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1.是不是流动党员,不能后说,要看之前是不是已经开具了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费计算标准就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如果不知道具体的基数,可以由本人出具工资流水等材料;
3.具体绩效这些,不能理解偏,还是按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来进行,如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liukangV5

lv 8

发布于:2019-04-28 15:3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规定,以离职后的新月工资标准计算。

亭湖-南风

lv 6

发布于:2019-04-28 10:3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