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行政负责人,能否设立党支部
我单位由于涉改,仅由厅党组明确了处室负责人,没有正式的行政命令,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设立党支部?如果设立党支部并选举临时负责人为支部书记,将来行政命令下达后,可能造成支部书记大面积出缺的情况;如果不设立党支部,普通党员如何参加组织生活?
网友的回答
《党章》第二章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据此,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将决定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通知,下发至相关单位党组织。
所以说流程应该是
单位涉改→1向上级单位提交机构改革方案 →2上级批复→3合并精简机构
→1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成立或撤销组织→2上级批复→3成立或撤销组织→4大会选举新一届党组织班子。
爱凤同志
lv 5
发布于:2019-03-28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