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同时设置党组织和党组?
根据党章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size=21.3333px] 根据党组条例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size=21.3333px] 我们想弄明白党章规定的机关和党组规定的机关有何异同?从党组条例来理解,机关应该包含“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部分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如果这些机关都属于党章规定的范围的话,是否意味着基层党组织和党组可以并存(比如教育体育局既应当成立党委,同时[size=21.3333px]又[size=21.3333px]应该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设立党组)?
最佳答案
一个单位有三名以上党员都应该成立党组织即一定要有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可以考虑是否设置党总支。党组是单位领导组织,直接任命,不是选举产生。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区别于支部、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