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关于异地入党程序是否符合问题...

关于异地入党程序是否符合问题

  2010年未正式参加工作,4月向户籍所在地(农村)提交入党申请书,2010年10月开始在县直单位工作。2012年12月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当时已在县直单位上班2年。2013年2月经村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向村党支部、镇党委书面报告说明了已在县直单位工作2年多情况),并报镇党委同意,成为预备党员。2014年3月向县直单位提出转正申请,成为正式党员。请问,此情况是否属于违规“异地入党”?
  另,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文件),有“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要求,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并无此要求。是否符合法不及溯往(不能因为后面法律的修订变化去追究以前行为的法律责任)要求?

12371网友egfx3k

lv 1

发布时间:2022-01-11 23:33

浏览4282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当时的有关规定,我认为不能算作违规入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1-12 20:2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