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国企党委,是...

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国企党委,是否需要撤销党委改设党支部?

某央企的下属单位为独立法人,党员人数不足50人,党委是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布前成立。现在是否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撤销党委成立党支部?

赤峰wfm

lv 2

发布时间:2021-11-17 20:13

浏览7252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但不应当成立党委。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1-11-21 19:2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1-18 15:4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