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0年2月超生二孩,导致组织关系无法转出,该如何处理?
一位女公办教师(党员)在2009年7月辞职后,于2010年2月生了2孩,是个男孩。该党员的丈夫是独生子,两夫妇的第一孩是女孩。这个男孩在2015年开放二孩后,上了户口。当时该党员没有收到计生处罚,也没有交处罚金。该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一直保留在辞职前的学校党支部。到了2024年1月,该党员想将组织关系转出,转入目前居住地的社区党支部,遭到居住地的党务人员拒绝。要求出示2010年的超生违纪处分结果才能转入。该党员应该如何处理才能转出原任职学校?
网友的回答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1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据此,我认为社区党组织“要求出示2010年的超生违纪处分结果才能转入”的说法是缺乏政策依据的。
据此,我认为社区党组织“要求出示2010年的超生违纪处分结果才能转入”的说法是缺乏政策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