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人数不足100人,成立党委的特殊条件具体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到,国有企业,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成立党委的特殊条件具体是什么?这里的“确因工作需要”一般有哪些情形?
夏末阁主
lv 2
发布时间:2021-12-0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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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一般情况是:党员不足五十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党员超过五十人不足一百人的,可以成立总支部,下设若干个支部;党员超过一百人的,可以成立基层党委,下设若干个总支部、支部;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的成立要根据党员人数,要看工作需要,要经上级党委批准。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1-12-09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