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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退休三年后在外地企业兼职可否领取报酬?

  党政领导干部退休三年后在外地企业兼职可否领取报酬?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三、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限界限为70周岁”。
  这个规定前后有点矛盾,基层组织部门也把握不住问题,到底退休三年后,老同志兼职可不可以领取报酬?谢谢!

12371网友hlhj69

lv 1

发布时间:2021-05-1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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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据组织部门的人说,不管退休多少年,只要是退休前是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就不能收取报酬! 我的问题是:一,文件中对退休后三年内与三年后的规定,到底有什么区别?二,退休后发杨雷锋精神去企业做义务工,还要通过单位党委批准和组织部门备案?感觉对文件精神在理解上有偏差。

12371网友hlhj69

lv 1

发布于:2021-05-3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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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部门把握不住可以逐级上报请示,老同志兼职问题建议严格走审批程序。

求学者

lv 8

发布于:2021-05-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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