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过程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吗?是否有违规的地方?
各位党务专家好,本人13年大学毕业,17年10月写了入党申请书,17年12月底从外省辞职后回户籍地,18年1月初在户籍地向村党支部书记提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书记有询问谈话了解本人入党情况,其中18年1月~3月在户籍地家里,18年3月本人去外省务工,于18年3月在外省签订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于19年3月合同到期离开民营企业回到户籍地,期间本人咨询到签订合同所在民企,答复没有成立党支部,因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满一年,遂无法转交入党资料,流入地社区也不愿意接收外地户籍人员入党资料,遂本人在外地务工期间,入党申请还在户籍地党支部,期间本人于18日7月被户籍地党支部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有定期向户籍地党支部进行季度思想汇报。
19年3月本人合同到期离职回到户籍地劳动,有继续进行思想汇报,19年7月被户籍地村党支部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发展对象,同月内经过政审、考察,经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后转预备,19年8月到10月期间又外出务工了2个多月,期间有继续汇报思想,19年10月后辞职回乡,一直在户籍地村,20年7月提交转正申请,后支部会议表决通过转正,宣誓。
入党流程是否有违规的地方?是否涉及异地入党?
19年3月本人合同到期离职回到户籍地劳动,有继续进行思想汇报,19年7月被户籍地村党支部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发展对象,同月内经过政审、考察,经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后转预备,19年8月到10月期间又外出务工了2个多月,期间有继续汇报思想,19年10月后辞职回乡,一直在户籍地村,20年7月提交转正申请,后支部会议表决通过转正,宣誓。
入党流程是否有违规的地方?是否涉及异地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