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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村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咨询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目前,行政村一级党组织根据党员数量,升格为党总支部或者基层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的职权包括有发展党员这项内容,其中还规定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第三十四条规定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综上所述,请问行政村一级党总支部是否可以直接发展党员?如果不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否存在冲突?

12371网友bcwaap

lv 1

发布时间:2020-05-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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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那么党代表的选举是在行政村一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还是在行政村下辖党支部选举产生?

12371网友bcwaap

lv 1

发布于:2020-05-2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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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并无冲突。
为充分体现从严治党、严把入口关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的职责和把关作用,更好地落实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任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所有的党总支都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支部委员会确定发展对象后,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若与支部意见一致则继续上报上级党委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材料。经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12371网友8s4l4c

lv 1

发布于:2020-05-2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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