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门党委的疑问
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定义了部门党委,是具有党组性质的党委,也就是应当具有党委和党组的性质。具体工作中有些问题想请教。
1、部门党委既然是党委,需要换届吗?
2、部门党委可以发展党员吗?
3、部门党委可以下设支部吗?
4、部门党委既然有党组性质,应当有行政级别,需要编制部门设置领导职数吗?
谢谢!
1、部门党委既然是党委,需要换届吗?
2、部门党委可以发展党员吗?
3、部门党委可以下设支部吗?
4、部门党委既然有党组性质,应当有行政级别,需要编制部门设置领导职数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