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提前一个月,且党员档案丢失怎么办?
本人2013年7月在部队入党,从部队退伍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社区党支部,党员档案和个人档案放在一起随着工作变动流转,但因为没有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以组织关系一直在户籍所在地党支部,期间一直有交纳党费,也参加过组织活动,2019年底在外地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后,党员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并转入工作单位,因为疫情原因直到2021年才着手转组织关系。但单位核查档案时发现党员转正提前了一个月,即便沟通补了材料,这边的相关部门仍无法接收我的组织关系,今年在查找我的党员档案的时候发现,当时现单位既没有将我的党员档案归档,也没有交予本人,档案也找不到了。请问我该找户籍所在地社区党支部还是现单位党支部来补办党员档案?怎么申请补档?具体程序有哪些?
网友的回答
入党材料补办流程:
一、作出情况说明
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基层党委书面如实报告入党过程、工作经历、组织关系转接等情况,基层党委填写补办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二、出具证明材料
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情况说明后,向发展该同志入党的县级以上(含县团级)党委组织部门书面发函请求提供: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通过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通过该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意:若为本地发展的党员,按照“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发展该同志入党的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党支部提供党员现实表现材料
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核实->材料交党员所在基层党委->由基层党委通知党员所在党支部->所在党支部根据该同志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提供现实表现材料->交基层党委
四、基层党委审查
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是否承认其党员身份的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和党支部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一并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五、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是否承认党员身份的书面审核意见。
对能够认定党员身份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补办入党材料
对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党支部接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作出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的意见后,要以适当方式宣布,并及时通知本人。
一、作出情况说明
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基层党委书面如实报告入党过程、工作经历、组织关系转接等情况,基层党委填写补办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
二、出具证明材料
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情况说明后,向发展该同志入党的县级以上(含县团级)党委组织部门书面发函请求提供: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通过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通过该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意:若为本地发展的党员,按照“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发展该同志入党的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党支部提供党员现实表现材料
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核实->材料交党员所在基层党委->由基层党委通知党员所在党支部->所在党支部根据该同志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提供现实表现材料->交基层党委
四、基层党委审查
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是否承认其党员身份的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和党支部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一并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五、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是否承认党员身份的书面审核意见。
对能够认定党员身份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补办入党材料
对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党支部接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作出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的意见后,要以适当方式宣布,并及时通知本人。
找现单位党支部来补办党员档案:https://wenda.12371.cn/liebiao.php?mod=viewthread&tid=64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