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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流动女党员结婚后,户籍没有迁走,组织关系必须迁走吗?

请问流动女党员结婚后,户籍没有迁走,组织关系必须迁走吗?

12371网友uumndp

lv 1

发布时间:2024-05-2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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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5-29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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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跟人走,如果工作单位有党组直接就在单位,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就是你长期居住在哪儿,组织关系转哪儿,一直放户籍地是不符合规定的,除非户籍地是日常居住地。

12371网友jmrxys

lv 2

发布于:2024-05-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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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描述的问题,流动女党员结婚后,如果居住地发生改变,应把组织关系转走。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都有详细的解读
https://www.12371.cn/2019/05/21/ARTI1558449177626771.shtml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5-2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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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的表述,流动女党员结婚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居住地发生改变,应把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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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没有迁走,常住地是否改变了?如果常住地改变了,那一般还是要把组织关系迁走的。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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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hujz

lv 8

发布于:2024-05-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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