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要把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户籍地...

要把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户籍地以不在此居住为由不接收怎么办?

想把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方便参加组织活动,户籍地党组织书记不在此居住为由不接受怎么办?

12371网友nc3n28

lv 1

发布时间:2024-05-22 18:21

浏览697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户籍地党组织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做法并无不妥,请按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至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hujz

lv 8

发布于:2024-05-23 14:4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