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大四时,在居住地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属于异地入党吗?
我2004年大四时,在居住地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05年10月成为了预备党员,2006年11月转正,属于异地入党吗,怎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在2014年5月新细则之前入党的,还没有异地入党的说法的;如果涉及到党员身份认定的话,对于发展党员程序无问题,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且党员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长期为党工作,仍旧符合党员条件的,由原发展入党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应该予以承认党员身份的。
2014年5月28日之前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并未规定应向哪个党组织申请入党的问题,所以,那时候并无“异地入党”的说法。但如果当时的党组织未实际履行教育培养考察职责,仅仅是名义上履行了纸面程序的话,这种就属于违规发展党员了,应取消党员身份。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11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