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不足一年,不被承认党员资格,对子女有影响吗?
我是大学入的党,2009年12月份积极分子培训教育结束,2010年6月份就被列为发展对象,因为一直也没见过自己的党员档案,并不清楚这些具体的时间节点,在今年办理党员转出手续时,接收单位在查阅档案后发现时间节点有问题,说他们不能接收,我也不能被承认党员资格,我与学校党支部也联系了,暂时也没说明具体的解决方法,如果不被承认党员资格,会对子女以后有影响吗?
网友的回答
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问题,只是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口头的说法,既没有经过调查核实,也没有开过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以及您本人的现场申辩等程序,上级党委也没有下发过关于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决议的红头文件,这个说法并不能算是有效的,还得积极寻求原学校党组织的帮助。您在上文中也没说明白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问题。
一般来说,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不足一年,对其中已经转为正式党员、原党组织要出具说明,承认由于党组织操作不规范或者不熟悉发展程序等原因导致出现上述情况,所缺考察时间较短(3个月以内),或虽然所缺考察时间较长,但是在2014年新《细则》颁布前发展的党员,经党支部、基层党委考察,日常表现优秀、符合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讨论,基层党委研究批准,其党员身份可予以承认。
由于党组织的原因被不被承认党员资格,关于对子女以后的影响,以后可能遇到子女的入党、征兵、考公考编等的政审问题,需要发展子女入党的党组织综合分析,形成结论性材料。在政审中,建议如实说明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等行为,本人又一贯现实表现良好的,无任何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审是可以通过的,基本上不会造成影响。
一般来说,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不足一年,对其中已经转为正式党员、原党组织要出具说明,承认由于党组织操作不规范或者不熟悉发展程序等原因导致出现上述情况,所缺考察时间较短(3个月以内),或虽然所缺考察时间较长,但是在2014年新《细则》颁布前发展的党员,经党支部、基层党委考察,日常表现优秀、符合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讨论,基层党委研究批准,其党员身份可予以承认。
由于党组织的原因被不被承认党员资格,关于对子女以后的影响,以后可能遇到子女的入党、征兵、考公考编等的政审问题,需要发展子女入党的党组织综合分析,形成结论性材料。在政审中,建议如实说明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等行为,本人又一贯现实表现良好的,无任何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审是可以通过的,基本上不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