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因工作不到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多久可接收为发展对象?
积极分子期间因工作不到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多久可以接收为发展对象?
阿离
lv 1
发布时间:2024-01-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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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应由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30 13:15
一般来说,入党积极分子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且需要经过政审、函调、集中培训等环节,经党支部通过,党委会批准后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如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党组织会在如实的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做出是否接收为发展对象的决定。建议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1-30 11:37
确定为发展对象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关键是看是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因工作不到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肯定是不达不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具体时间要看积极分子的政治和现实表现。
继续培养教育,直至组织认为合格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1-30 09:40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成熟的、表现优异的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宜确定为发展对象。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4-01-30 09:39
根据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的规定,积极分子期间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党组织会在如实的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来,做出是否接收为发展对象的决定的。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1-3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