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党组织的原因,党员组织关系不予认定后,怎么重新认定党员?
大学毕业在户籍地入党转正,期间考到异地单位,因为当时不懂,参加工作后把组织关系转到异地单位,转入是工作地的党组织也接收了,在工作地交纳十多年的党费,也按时参加党务活动,现在又核查说当年属于异地入党,党员不予认定,我想问问这种该情况该怎么办?
要是异地入党不符合规定的话,当年往工作地转关系的时候就应该说是异地入党不能接收,但当年也说符合规定接收了,相隔十多年了说不符合规定,现在这种情况是需要重新认定党员还是需要重新入党?
要是异地入党不符合规定的话,当年往工作地转关系的时候就应该说是异地入党不能接收,但当年也说符合规定接收了,相隔十多年了说不符合规定,现在这种情况是需要重新认定党员还是需要重新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