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设有总支,能否决策“三重一大”?
市卫健局(局机关设党组)下属的事业单位,设立了党总支委员会,能否决策“三重一大”?
该事业单位实际执行过程中,单位“三重一大”提交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没有再经主任办公会审议。
能否用《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明确: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充分酝酿、沟通协调,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是否可以用这条规定定型该单位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
该事业单位实际执行过程中,单位“三重一大”提交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没有再经主任办公会审议。
能否用《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明确: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充分酝酿、沟通协调,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是否可以用这条规定定型该单位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
网友的回答
应当履行“三重一大”职责的是党组而不是党总支,重点看下面第(三)点,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重一大”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