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退休职工因照顾父亲在安置区居住...

退休职工因照顾父亲在安置区居住,组织关系能否转接辖区农村支部?

退休职工,房产多处,房产相距不远,非安置区辖区村民,居住场所不固定,因照顾父亲在安置区居住,安置区居住不同村社人员,未成立党支部,可否转入辖区农村党支部?

12371网友iluloy

lv 1

发布时间:2023-12-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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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收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职工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2-1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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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按照这一规定,办理《流动党员证》就近参加组织生活。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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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农村党支部的特殊性,建议转到居住地社区,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时回到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即可。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2-1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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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跟相关党组织做好沟通,灵活转入一个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

hujz

lv 8

发布于:2023-12-1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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