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党支部撤销,新建新的党支部,原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如何培养考察?
单位因机构整合,原有的两个党支部撤销后,重新成立三个新的党支部。原有的入党积极分子划入新的党支部后,与原有的培养联系人不在同一支部,原有的入党积极分子到了半年考察时间。1.新成立的党支部刚成立能否对原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半年考察鉴定,还是应该由原有党支部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后,再转到新的党支部继续培养考察?
2.新的党支部是否需要派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再指定培养联系人?还是可以直接指定培养联系人?
网友的回答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全部材料: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思想汇报等材料,全部转接至新单位,进行接续培养与考察。后续工作由新工作单位党组织进行。如果原单位党组织能够提供完成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新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进行联系,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情况,各项表现合格的,可以纳入新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成员进行培养,同时要及时向上级党委进行备案。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11:28
由新的党支部重新指定培养联系人,继续完成后续的培养教育考察任务。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10:46
根据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原有的入党积极分子由新的党支部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在考察鉴定时应征求原培养联系人的意见;新的党支部需要派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新的培养联系人。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14 09:53
都是同一个单位的,问题不大,建议由原来接收的党支部先完成半年考察后再转到新的支部,支部可以重新给他指定培养联系人。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