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现实材料考察表工作单位盖法人章,是合规的吗?
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半年的考察内容,由工作单位盖法人章的现实材料考察表代替,请问这样的党员材料是合规的吗?
网友的回答
应盖党组织印章。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11:2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根据问题,结合上述规定,预备党员的考察表应由发展的党组织来进行考察和填写,工作单位盖法人章的现实材料考察表是完全不对的,不能擅自填写和盖法人章的。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13 07:34
支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由所在支部专人负责填写,应该盖支部印章。故,盖工作单位法人章不合规。
需要了解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印章,如果没有,可以说明情况,并由党组织书记签名、以工作单位公章代替。需要指出的是,这只能是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过渡性措施,长期来看,发展党员的材料还是必须加盖党组织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