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党申请到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有时间要求吗?
上级检查,提出两个关于发展党员时间间隔的问题,并要求整改。
1.自提出入党申请,到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满6个月以上,比如2017年2月提出入党申请,必须2017年8月之后接收入党积极分子;
2.批准为发展对象后,必须3个月内接收为预备党员,比如2021年3月批准为发展对象,2021年6月前必须召开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
经过查阅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版),均未对上述“入党申请至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至预备党员阶段”两个具体时间间隔作出限制要求,个人理解此不应属于违反规定发展党员情况,想请各位指导一下,是否有哪份文件对上述两个阶段的时间间隔作出了规定,如有正确的整改方法是什么呢?
1.自提出入党申请,到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满6个月以上,比如2017年2月提出入党申请,必须2017年8月之后接收入党积极分子;
2.批准为发展对象后,必须3个月内接收为预备党员,比如2021年3月批准为发展对象,2021年6月前必须召开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
经过查阅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版),均未对上述“入党申请至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至预备党员阶段”两个具体时间间隔作出限制要求,个人理解此不应属于违反规定发展党员情况,想请各位指导一下,是否有哪份文件对上述两个阶段的时间间隔作出了规定,如有正确的整改方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