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根据以上规定,设立党小组支委会研究时要根据实际,便于组织开展活动为原则。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15 06:12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个人认为,由组织委员根据党员工作、居住情况,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提出划分若干党小组的方案、提出拟任党小组组长的人选,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决定。也可在划分好党小组后,由各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会前先征求意见,提前做好小组划分,形成议题上支委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党员公布。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1-14 18:11
支委会研究讨论划分党小组,只需要支部书记提出后,每个委员发表意见,在支委会会议记录体现支委讨论发表意见过程即可。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1-14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