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党员5种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况是否...

党员5种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况是否还适用?

原先《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里提到过5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委同意和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后来暂行条例废止,现在这5种情况还适用吗?

12371网友wcrce5

lv 4

发布时间:2023-11-1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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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已有如下新的规定: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组织部门在有关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
(3)被停止党籍的;
(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
(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
(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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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暂行条例废止”公布时间为届,现在好像是八种情况了。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1-1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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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增加了新的内容,现在这5种情况还适用的。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1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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