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前一个月办理辞职手续,还可以在原单位转正吗?
转正前一个月办理辞职手续,还可以在原单位转正吗?
比如说,A毕业后在事业单位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成为预备党员;
2023年考上公务员,因为辞职流程复杂,所以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但今年辞职手续办理得特别顺利;
2023年5月下旬,党委审批通过辞职;
2023年6月10日,办理事业编的出编手续(因为事业单位发放了6月份工资,所以A虽然办了出编手续,但一直在单位工作);
2023年6月27日,去公务员单位报到,咨询公务员所在城市的组织部后,对方要求党员转正之后再把党员组织关系转过来;
2023年6月30日,去事业单位开党员转正大会;
2023年7月10日,A的党员组织关系从事业单位转到了公务员单位,7月份的党费是在事业单位缴纳的,8月开始在公务员单位交纳。
这个流程是正确的吗?会不会算异地转正啊,需不需要提前开个证明呢?
比如说,A毕业后在事业单位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成为预备党员;
2023年考上公务员,因为辞职流程复杂,所以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但今年辞职手续办理得特别顺利;
2023年5月下旬,党委审批通过辞职;
2023年6月10日,办理事业编的出编手续(因为事业单位发放了6月份工资,所以A虽然办了出编手续,但一直在单位工作);
2023年6月27日,去公务员单位报到,咨询公务员所在城市的组织部后,对方要求党员转正之后再把党员组织关系转过来;
2023年6月30日,去事业单位开党员转正大会;
2023年7月10日,A的党员组织关系从事业单位转到了公务员单位,7月份的党费是在事业单位缴纳的,8月开始在公务员单位交纳。
这个流程是正确的吗?会不会算异地转正啊,需不需要提前开个证明呢?
网友的回答
不可以在原单位转正。
2023年6月27日,去公务员单位报到, 这就显示你已经在新单位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 学习所在单位 (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 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 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不予承认。
所以如果一旦在前单位转正,就是异地转正,可以不承认党员身份。
2023年6月27日,去公务员单位报到, 这就显示你已经在新单位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 学习所在单位 (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 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 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不予承认。
所以如果一旦在前单位转正,就是异地转正,可以不承认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