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异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地区的党组织安排和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24 17:46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党组织申请并批准后再定。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24 16:43
建议咨询上级党委。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24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