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亲属是不是必要政审的对象?
我目前是一名毕业生党员,面临毕业需要转接党组织关系回去老家,转接过程中,老家街道说政审一定需要政审旁系亲属,要不不给接收,我询问学校老师,学校老师说旁系亲属不是必要政审的对象,所以不需要,所以想问:根据党员发展流程手册,我本人阅读也是得出结论为,旁系亲属不是必要政审的对象,那么旁系亲属是否是必要政审的对象呢,老家街道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描述和党内有关政审工作的要求,我认为旁系亲属不属于必审对象,如果开展政治审查的党组织已经就有关问题列清写明且形成了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有关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其政审结论提出质疑。结合描述的情况,个人理解街道以此为由拒收党员组织关系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向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反映该情况,也可以拨打当地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反映情况。
函(外)调证明材料对象:政治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以及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经济上与其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伯叔姑舅姨。
函(外)调证明材料对象:政治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以及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经济上与其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伯叔姑舅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