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单位准备任命党总支书记职务时,...

单位准备任命党总支书记职务时,发现党员档案资料不全怎么办?

我是黑龙江一国有企业职工,2000年12月12日在该企业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本人离开该企业去外省发展,党员个人档案给装入个人档案,一并转到外省的人事档局。2023年9月,现工作单位准备任命本人为党总支书记职务,派人在去当地的档案局查本人党员档案原始资料时,发现档案中有四类材料,分别是:
1.入党志愿书(程序,签字、盖章等均是齐全合规的,没有问题);2.个人入党申请书;3.自传;4政审材料。

但没有“思想汇报”和“入党培养考察表”(无法确定本人何时被保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具体日期)。

于是向原黑龙江的国有企业发函,要求该企业对上面的问题给予澄清说明,结果原单位党组织部门人员查了单位的所有档案,发现因时间太久了,与我入党的相关的资料都查不到了。于是回复说,因单位找不到本人的“入党培养考察表”,所以无法给出本人是何时被保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具体日期,只能给出本人是党员的证明。请问这种,我应该怎么办?


12371网友05jioj

lv 1

发布时间:2023-09-19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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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版)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细则(试行)》并无对“思想汇报”和“入党培养考察表”有明确的要求,该单位是依据什么规定要求原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的呢?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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