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的培训班一定要在政审回函之后吗?
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是在11月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是在10月18日,政审函调回来的时间在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之后这样可以吗?
网友的回答
这两项工作没先后次序的硬性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9-19 10:54
这是可以的。因为政审、集中培训都是针对发展对象的,时间上不必有先后。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09-19 09:59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此先后顺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按照: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后),进行集中培训的顺序。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19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