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对象已通过政审未培训,换单...

发展对象已通过政审未培训,换单位了怎么办?

已经被列为发展对象,而且已通过了政审,但是未培训学习,换单位后是退回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进行培养吗?

12371网友8kr1k5

lv 1

发布时间:2023-09-1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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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如果是同一个党委下面可以继续发展;如果换成新的党委要视情况再做决定,一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9-1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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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继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河北曹亮

lv 5

发布于:2023-09-1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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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换单位以后依然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整理好有关的发展党员材料移交给新单位党组织。另外,根据有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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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有关材料及时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并由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9-1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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