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不足7人支部设1名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设1名书记,是否只设1名书记,而不设其他?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章》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可以参照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8/01/ARTI1343791206992375.shtml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可以参照链接:https://fuwu.12371.cn/2012/08/01/ARTI13437912069923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