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对象政审相关问题

发展对象政审相关问题

您好,根据发展党员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

有几个问题请教:1、这里的可不函调或者外调怎么解释,我们支部在发展对象政审环节规定必须要有其直系亲属的回复,怎么处理?

2、政审是除了政审他父母的情况,还需包含哪些情况?配偶的还需要吗?

3、流动人员是怎么定义的?谢谢。


12371网友ic62z8

lv 1

发布时间:2023-09-0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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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在经过前期的了解后若是对该入党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还不了解或清楚的,就需要函调或外调;
2.政审主要是审自己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配偶是自己的家庭主要成员,肯定要审;
3.流动人员指的是较长时间(一般指6个月)不在户籍地或原居住地生活、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09-0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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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情况比较清楚的,是不需要函调的,但实际上都要进行函调,要有个书面盖章材料;通过查阅档案的,是履历上的某个阶段所在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没法盖章。
至于政审范围,直系亲属(父母,成年子女)是肯定要政审的,配偶和配偶的父母也要政审,兄弟姐妹也要政审。

流动人员是在操作上是指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一个城市的,要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居民区党组织都要给出政审材料。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09-0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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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9-0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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