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未就业党员组织关系无地方接收怎么办?
2022年底从原单位离职,离职后未重新就业。原单位要求党组织关系转走,但与现居住地街道组织部、居住小区居委会、户籍所在地街道及居委会联系,均不同意接收,已经大半年了,组织关系不知道转到哪里去,党费应该也有段时间没交了,希望能指点,谢谢啦!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你居住地党组织不应拒收你的组织关系,可向其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请求协调解决。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7-12 08:58
根据你的描述,很可能你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一个地方,所以出现扯皮的现象。按规定的精神而言,应该是实际居住地(你得有合法的居住证明,比如房产证或备案的租赁合同)优先,其次是户籍地;居委会当然不愿意接收,但街道应该解决。若解决不了,那么建议打当地12371投诉。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07-11 15:09
据表述,应当转入长期居住地党组织(社区、小区)。
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7-11 10:49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建议您与居住地党组织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咨询。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7-11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