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是否可以直接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委在已知下级单位党员人数的时候,是否可以直接设立支部委员会、任命书记,然后再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会委员?
网友的回答
党委可以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以及书记、副书记或常委,委员会人员仍有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工作问答”针对“44。新成立的基层党组织应如何做好选举工作?”答复:
一般分为2种情形: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职数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员牵头负责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其召集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另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明确了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以及书记、副书记或常委的,由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委扩大会或党员大会等,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比如,研究代表名额及构成、委员名额及提名原则等。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新成立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也应在1年内进行。
依此规定,如果党委知道下级单位党员人数(超过7人)时,可以直接设立支部委员会,明确职数,任命书记、副书记。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工作问答”针对“44。新成立的基层党组织应如何做好选举工作?”答复:
一般分为2种情形: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职数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员牵头负责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其召集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另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明确了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以及书记、副书记或常委的,由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委扩大会或党员大会等,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比如,研究代表名额及构成、委员名额及提名原则等。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新成立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也应在1年内进行。
依此规定,如果党委知道下级单位党员人数(超过7人)时,可以直接设立支部委员会,明确职数,任命书记、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