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向上级请示增补委员,上级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出委员,再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准。
5523
lv 6
发布于:2023-02-24 17:01
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进行选举是,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如果是部门党委在职数设置内缺少一名党委委员,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部门党委向上级党委上报增补一名党委委员的请示(并附拟任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上级党委审批同意;
3.部门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差额选举);
4.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请参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2-23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