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子公司在外地无党支部,党组织关系转接怎么办?
我毕业后关系无处接收,现在单位在上海国企,没有党支部,是北京总部的子公司,总部有党支部。上海有规定,如果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要转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进工作地所属街道,没有工作的退休党员才能进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街道,但是因为我们公司属于国企,所以我进不去我们公司所在地所属的街道;我人和档案不在北京,无法参加党员生活,总部党支部也进不了。我们上海市的市委组织部说,我可以进总部的党组织,然后总部给我开一个流动党员证,我拿着证到我们工作所属的街道报到,参加党组织活动;或者和工作地所属街道党组织协商,签属地化管理协议,进工作地所属街道党组织。总部说没有开流动党员证这个先例,且总部的党支部受上级党委管理,是按部、机关党员的规定管理党员,开流动党员证没法管控这个党员;工作地所属街道说她没有看到或收到哪个文件或规定说街道可以接收国企党员,国企党员跟她们不是一个系统,不同意接收。公司想成立党小组挂靠在同行业的协会或单位党支部,但他们说党政结合,他们行政事务上无法管理我们,是无法接收我们的。我想问一下到处没人接收我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1.如果上海公司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申请成立党支部。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你属于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可在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中看哪里可以接收。
3.关于流动党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你从学校毕业,学校一般是不会将毕业生作为流动党员来处理,只能是先把关系转到总部,再作为总部党组织的流动党员来管理。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你属于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可在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中看哪里可以接收。
3.关于流动党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你从学校毕业,学校一般是不会将毕业生作为流动党员来处理,只能是先把关系转到总部,再作为总部党组织的流动党员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