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过程中,发现其漏报一女儿,如何处理?
支部准确定一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在与本人核对基本情况时,本人主动说还有一个女儿之前未填报。是否影响本次确定为发展对象?如不影响,需履行什么程序?如影响,影响期多久?需履行什么程序?
网友的回答
1.对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如实报告自己的基本情况。
2.重新评估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符合发展对象的条件。如果该入党积极分子仍然符合发展对象的条件,那么党支部可以继续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果该入党积极分子不再符合发展对象的条件,那么党支部应该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5-13 15:08
主动说明,应问清楚之前为何会出现瞒报的原因,支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5-13 14:14
向组织隐瞒个人重要情况,应予以批评教育,视情况暂缓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甚至积极分子资格。以上处理不涉及影响期。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13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