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党员身份?
本人在大学入党,在户籍所在地转正,2018年考入现工作地,2018年入职的时候工作地所在党组织审查我的党员材料发现我不满18周岁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上存在涂改痕迹的问题,根据补充重要遗失党员材料相关规定,我找到大学所在党支部、户籍所在地党支部及上级党委、上级组织部门补充过证明材料,一并放入档案。经现工作所在地相关部门再次审核,方同意接收我的档案。但现在的问题是,我因工作调动马上要回户籍所在地工作,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在查看档案后要求我现工作地开具认定党员身份的函,否则不承认我的党员身份,但是工作地认为其从未开过这个函,且没有依据,无法开函(倒不是不承认我的党员身份),所以我想知道认定党员身份的函需不需要开具,有没有什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