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5-29 06:49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4:51
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即将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如果调动工作去的新单位有党组织的,需要将发展对象的材料转入到新单位接续培养考察,那就不可以在原单位接收预备党员了;如果调动工作去的单位无党组织的,也需要将发展对象的材料转入到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者本人常据地党组织,或者人才机构,接续培养考察,也不可以在原单位接收预备党员了。如果是临时借调,可以双方党组织沟通确定是否可以在原党组织继续发展。
应当在现单位接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5-27 13:20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