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成立党总支的程序
报请示的时候,把成立总支和下面支部的设置都报清楚了,乡党委批复后,我们可以不可以同时进行,即同一天的上午选举总支委员会,下午各支部选举支部委员会?
网友的回答
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不过选出的总支部和支部的书记、副书记需要报上级党组织报批,选举情况和新的支部委员会名单、分工情况则是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因此,党总支选举出委员会后,党总支委员会(不是需报批的书记、副书记)就可以主持召开党支部选举,按顺序进行应该就可以,不一定非要分上下午。
不确定的话,可跟上级党组织咨询确认一下。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不过选出的总支部和支部的书记、副书记需要报上级党组织报批,选举情况和新的支部委员会名单、分工情况则是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因此,党总支选举出委员会后,党总支委员会(不是需报批的书记、副书记)就可以主持召开党支部选举,按顺序进行应该就可以,不一定非要分上下午。
不确定的话,可跟上级党组织咨询确认一下。